側觀「臨老入花叢」
「臨老入花叢」乃指逐漸年老的男性仍有風流韻事(an affair),或尋花問柳之情;前者指有愛情故事,後者指「買春」或嫖妓屬低級下流行為。不論前、後者,均指不正當的老人行為。蓋依東方的倫理與道德觀念衡量,老年人,英語尊稱senior citizens(俗話為old chaps) ,應指六十歲或七十歲以上的人,體力漸衰,理應安分守己,在家含貽弄孫,何能再談情說愛,消耗體力?俗謂「人生七十古來稀」,自應珍惜古稀之年之寶貴。而「老不修」也者,乃譏笑人老而不「修身養性」也。【其實也應當是「老不朽」有老而彌足珍貴之意也,但時下一般人卻常故意誤書並另解其意。】
「花叢」是一種比喻說法,唐朝元稹大詩人,曾有『取次花叢懶回顧』之詩句,故花叢意指眾多年輕女子也(a throng of beauties?)。自古常把花比喻成美女,如「如花似玉」。 「臨老入花叢」乃諷刺老年人走入一群年輕貌美女子中,受到包圍,亦含昏頭昏腦,不知所措地迷上美色之意。此次「入」應含「糊塗地誤入-不該入而入」之意。如前所述,本句當然含較多負面與嘲笑意義,鮮有正面之意。但若以現代人之眼光及社會價值觀視之,恐有商榷及討論之空間。
一、今日生活與醫療水準不斷提升,科學發達,平均壽命大幅提高 (以臺灣為例,男性平均年齡幾達75歲),因此有人自誇人生七十才開始,若保養得宜,即使年過七十,體能仍佳,機能既無衰退跡象,自有需求之必要。且子女大都成家立業,已無後顧之憂,心「寬」體「壯」,似也無可厚非。
二、所謂「少年夫妻老來伴」,能白頭偕老自然很好,若中年喪偶失伴,則老來乏人照顧。又若離婚,則老人尋求第二春找個伴乃為人之常情,此意涵有肉體與精神上的需要,故「臨老入花叢」 這句話並不適用於『續弦』之情況與範疇。又雖若有配偶,但因年老喪失行房能力,或夫妻不睦、漸行漸遠,老人偶而出外「偷吃」,雖行為越軌,但只要不觸法,尚屬情有可原,不知讀者以為然否?
三、但不論年齡多寡,如涉及婚外情,則不為社會道德規範與法律所容許,應屬常情。故此句乃為通常對老人諷刺性的指責,表面『幽默』,但含不知『檢點』之義。
四、一般人咸認談情說愛為年輕或中年人之專利,不該為老年人所有。其實如未逾越法律規章或善良風俗,自不得剝奪任何人談戀愛之權利,亦不能以異樣眼光視之。
五、老年人若有尋求「老伴」之念頭,希冀獲得精神上之慰藉,恐遠勝肉體上之需要。比較未被社會輿論所接受的大都是年齢的差距過大,若相差20歲以上之老少配 (男大女小) 較無法受到常態心看待,人們通常會有不同想法、排斥或輕視之眼光與心態。然而,也有些頗受祝福或羨慕者,如不久前臺灣某大高科技公司老闆之喪偶續弦,與其新婚夫人之老少配,也因其富可敵國,故譽多於毀;另如前諾貝爾獎得主楊XX博士雖已高齡82,而其夫人僅為28佳人!其實依目前現實與功利社會的衡量標準,孤單老人之社會地位包括其財富,大大決定其是否會因其老少配而遭受惡評或羨慕。
楊振寧與翁帆(28佳人與82老頭之絕配?)
六、另至於女大男小之老少配,較無法被多數人所接受。但西方社會比較開放,遠在60年代(1960’ s) 此現象即已見怪不怪,如女星伊麗莎白有幾任新婚夫君,皆為年青帥哥。而在臺灣,女大男小的情形較少存在於真正的愛情而大都發生於買賣行為。
Elizabeth Taylor & Colin Farell (老查某嫁少年尪-老妻配少夫?)
七、老人的再婚或結交年青女友 (老少配) 常被喻為「黃昏之戀」,因「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」,來日不長也。(情常命短)。然而亦有真正志同意合,兩情歡愉,情意綿綿,難捨難分,大有相見恨晚之感之情形。當然除情感上的水乳交融、如膠似漆外,生理上與肉體上彼此雙方皆能達到滿足與需要,仍為重要考量與必要條件之一,但恐亦為最困難之條件,因歲月不饒人,老人是否仍能『勝任愉快』恐為關鍵所在。
八、老少配之結合也會帶來親友的過度「關心」或「阻撓」,因有的年輕女子的出發點除了愛情外,不無金錢的考量。家人擔心老人受騙上當,而年輕女子純粹為愛甘願與老頭廝守,乍聽之下,顯然有些不可思議 。有句笑話:有位老頭笑著對其少妻說:「我大到可以當妳爸爸,哈哈-I am old enough to be
your dad.) ,女的說:「是又怎樣?So what?只要你養的起我就好了!」 所言甚是!不過因為雙方之優點,包括才華、修養、品味、學識等而互相賞識吸引,真正珍惜者亦不乏其人。
人生短暫,何妨逢場作戲…?
(你同不同意上列畫面所述?)
【結論】:
至於有婚姻關係的老夫少妻算不上『臨老入花叢? 』。應該不算。總之,因年齡懸殊的結合或交友,固為世俗人所側目,但重要的是只要雙方誠心相待,如不涉及違法如劈腿 (道德上)、或重婚罪,則他們間之苦、樂、酸、甜概由自己承受,外人不能置喙、干涉,亦無法為外人道也 。臺灣諺語說得好:「別人吃米粉 (湯) 時,嘸通在邊仔喊燒(燙) 」。意謂:「別酸葡萄了。」
Justin Lai寫于美國南加州
2015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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