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三更、半夜』之源由
如今的“三更半夜”一詞,是夜已經很深了,或者時間已經很晚的意思。但在宋代,“三更半夜”一詞卻是源於兩個人,一個是“陳三更”-陳象輿,一個是“董半夜”-董儼。他倆都是宋太宗時的大名人。
《宋史·趙昌言傳》:“四人者(陳象輿、胡旦、董儼、梁灝)日夕會昌言第。京師為之語曰:‘陳三更,董半夜’。”這裡是說,宋太宗時期,陳象輿、胡旦、董儼、梁灝、趙昌言等人志趣相投,形影不離,常常相聚在趙昌言的家裡談至深夜,還不忍散去,當時人們就戲稱陳象輿為“陳三更”、董儼為“董半夜”。這就是“三更半夜”一詞的來歷。
白天說成“鍾”
古人把深夜稱為“三更”和“半夜”,還要從古人的計時習慣說起。
古人對白天和黑夜的計時和稱呼都不相同,白天說成“鍾”,黑夜說成“更”或“鼓”,這一點,我們從現在古人留下的鐘樓、鼓樓上也能看得出來。在古代,城鎮都設有鐘樓鼓樓,晨起要撞鐘報時,所以白天都稱為“幾點鐘”。古人把一夜分為五更,除夕夜的“一夜連雙歲,五更分二年”就是這個意思。
夜晚巡夜人員打擊梆子,以點數報時,所以夜晚時間就稱為“更”;有的地方是用擊鼓方式報時,所以夜晚的時間還稱為“鼓”,所謂的“幾更天”或者“幾鼓天”都是這個意思。我們常說的“晨鐘暮鼓”也是源自這裡。
《紅樓夢》在大觀園裡過元宵節那一章中說:“天未二鼓,戲演的是《八義》中《觀燈》八出;三更時,賈母聽罷女先生的《鳳求鸞》;四更時,鳳姐兒的笑話也講完了,元宵節終於‘聾子放炮仗——散了’。”這就是“更”“鼓”用得最為明顯的例子。
古人的一更,相當於現在的19點到21點;二更,是21點到23點;三更,是23點到凌晨1點;四更是1點到3點;五更是3點到5點。三更為子時,正是半夜時分,也是夜間最為寒冷的時候,所以賈母這時說“怪道寒浸浸的起來”。賈府的元宵節鬧到“四更”,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凌晨三點左右,可見賈府的元宵節是非常熱鬧的。
與宋朝有關
“三更半夜”能成為人們的一個常用俗語,不能不說說宋朝的夜生活了。
宋朝的夜生活是自由和開放的,“三更半夜”在唐朝是根本行不通的。因為在唐朝,城市生活是實行宵禁的。唐朝的《宮衛令》規定,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“晝刻”已盡,就擂響六百下“閉門鼓”;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後,就擂響四百下“開門鼓”。凡是在“閉門鼓”後、“開門鼓”前,在城裡大街上無故行走的,就觸犯“犯夜”律令(curfew),要笞打二十下。到宋朝初年,這些律令就全部廢止了,宵禁也被完全解除,宋人可以通宵達旦地過自己喜歡的夜生活了。“梁園歌舞足風流,美酒如刀解斷愁。憶得少年多樂事,夜深燈火上樊樓”。這些都為“三更半夜”一詞的誕生創造了良好的客觀條件。
還有,我們現在把時間說成是“幾點鐘”的“點”,也是來源於古代的“更”。為了把時間分得更細些,古人又把一更分為五個“點”,一“點”約等於現在的24分鐘。當然,這個“點”不是“小”的意思,這裡的“點”是古代的一種樂器,形狀就像小銅鐘,中間凸起,兩邊有孔,更夫用繩子穿到孔里把“點”系在手上,報時的時候用手打“點”就可以了,時間久了,“點”也就成了一種計時單位。現在說“打點”一詞也是來自這裡。
由以上我們可以看出,每一個漢語成語的產生,都有其自己的歷史背景。沒有宋代經濟的繁榮,沒有宋代夜生活的開放,也就沒有“三更半夜”的今天了。
編按:台灣諺語「半暝仔准午時」,指錯把半夜(即晚上11時至凌晨1時-俗稱子時)當作午時(即中午11時至午後1時)。此句乃諷刺某人糊裏糊塗,或神智不清,把「半夜當做白天」。
網路文章
10/19/2016
編按:台灣諺語「半暝仔准午時」,指錯把半夜(即晚上11時至凌晨1時-俗稱子時)當作午時(即中午11時至午後1時)。此句乃諷刺某人糊裏糊塗,或神智不清,把「半夜當做白天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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